5月24日,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实施了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为20万元。据调查,当事人发布了虚假广告,声称其所销售的 Macbook Air 笔记本配备的 M1 芯片是迄今为止苹果公司打造的最快的中央处理器,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因此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