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最近召开了第五届第三次全体委员会议,并通过了一份通知,调整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根据通知,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从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此外,衡阳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在购买符合衡阳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新建商品住房时,可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这份通知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