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特定股东致远投资计划也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11月10日,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时间除外),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不超过370.5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28%。对于减持计划实施后持有的剩余股份,致远投资计划拟采用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给各合伙人。
此外,特定股东致远投资计划也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11月10日,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时间除外),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不超过370.5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28%。对于减持计划实施后持有的剩余股份,致远投资计划拟采用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给各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