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西省水利厅消息,5月20日发布了第二号总河长令,旨在加强山西省的防洪工程体系建设,加快水毁工程修复,并持续开展关于妨碍河道行洪的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以保障防洪安全。同时,还要常态化进行河湖“清四乱”行动,实施科学化的河湖岸线生态化改造,推动流域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确保达到标准并取得实效。另外,要继续加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力度,加快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和城镇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加强对入河排污口的规范化管理,推动国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以便加快实现“一泓清水入黄河”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