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旨在推进城镇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六项政策措施。其中表示,到2025年,全区标准公共充换桩与标准新能源汽车比例将不低于1:3。此外,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鄂尔多斯市将加快充电设施建设,在2023年完成20000个公共充电桩的建设任务。其中,呼和浩特市将建设8000个充电桩,包头市和鄂尔多斯市将各建设5000个,赤峰市将建设2000个。此外,城市核心区的公共充电设施服务半径应不超过2公里,到2025年前,县城和乡镇的重点区域也将实现充电设施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