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近日发布公告称,自2023年5月22日起,非期货公司会员或客户在棕榈油期货、液化石油气期货、焦煤期货各月份合约上的单日开仓量将受到限制,不得超过10,000手和1,000手。此举旨在维护期货市场的稳定和合理运行,同时保障投资者利益。大商所提醒相关交易者注意规避风险,合理控制风险,做好风险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