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修订法律执业者条例 海外律师执行国安法案件需要特首证明书

21
okx
今日(10日),香港特区立法会通过修订《法律执业者条例》第三读。此前,特区政府提交了《2023年法律执业者(修订)条例草案》,旨在妥善处理涉及国家安全案件中不具备香港特区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参与的事宜,以应对潜在的国家安全风险。此举是为了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2年12月30日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和第四十七条作出的解释精神。

按照该解释第二条规定,香港特区法院在审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时,如遇有涉及有关行为是否涉及国家安全或证据材料是否涉及国家秘密的认定问题,应向行政长官提出并取得证明书,该证明书对法院有约束力。

根据该解释第三条,不具备香港特区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是否可担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属于香港国安法第四十七条需要认定的问题,应当获得行政长官发出的证明书。

(大湾区之声)

进群交流|欧易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