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自然资源报报道,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和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印发了《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该办法的目的在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规范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的权益,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并推动相关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办法》对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方式进行了完善,调整了现行对绝大多数矿种在出让环节“一次性趸交”的方式,改为按“成交价逐年按率征收”,涵盖了144个矿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