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特区报报道,5月4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拟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修订后的条例允许街道办根据方便群众、布局合理、监管有序的原则划定摊贩经营场所,这也意味着深圳的“路边摊”不再全面禁止。此外,新修订的《条例》改变了对超门窗摆卖经营“一刀切”管理的模式,规定商场、门店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经营的应当符合规范,为店家“外摆”开了一道“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