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一步深化“智慧口岸”建设和口岸数字化转型。包括支持各地加强“智慧口岸”建设和通关模式改革试点等5项措施;
二、进一步支持外贸产业升级和新业态健康持续发展。包括推动加工贸易提档升级等4项措施;
三、进一步提升跨境通关物流链供应链安全畅通水平。包括持续推进港航物流类作业环节单证无纸化和交接便利等4项措施;
四、进一步规范和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费用。包括持续落实《清理规范海运口岸收费行动方案》等2项措施;
五、进一步提升外贸经营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包括协同推进企业“问题清零”、完善政府部门与商界沟通机制等4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