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于4月28日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夏季粮油收购工作的通知》,全面安排部署夏粮收购工作。其中,《通知》强调符合条件的地区要按程序及时申请启动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并合理布设收购网点,以方便农民就近售粮,发挥政策托底作用,坚决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的底线。同时,要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价标准,不得压级压价、抬级抬价,严禁拒收符合标准的粮食。此外,《通知》还明确表示要严厉打击涉粮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和粮食经营者合法权益。其中,针对未按规定告知、公示粮食收购价格、未及时支付售粮款、以及“虚假收购”、“先收后转”、“以陈顶新”、“以次充好”、“转圈粮”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并加强涉粮资金监管和警示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