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函显示,2016年,勤上股份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广州龙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龙文)100%股权。勤上股份与北京龙舞九霄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龙啸天下教育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信中利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张晶、深圳市创东方富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他业绩补偿承诺人签署《标的资产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约定广州龙文2015年至2018年累计实现的税后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638亿元,如未完成,则业绩补偿承诺人应按照差额的两倍进行补偿,同时业绩补偿承诺人应就广州龙文2018年末资产减值部分予以补偿。
截至目前,北京龙舞九霄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龙啸天下教育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信中利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张晶、深圳市创东方富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未按照前述《重组报告书》中公开披露的信息履行业绩补偿承诺。
勤上股份因此未能诚实守信履行业绩补偿承诺,被深交所监管函收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