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以及周实女士、徐素女士(以下统称“收购人”)签署的《协议书》,被继承人之女周实女士通过继承取得2.54亿股股份,被继承人配偶徐素女士通过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和继承取得2.74亿股股份。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直接合计持有公司67.65%股份。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由周明杰先生、徐素女士变更为周实女士、徐素女士。
根据深圳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以及周实女士、徐素女士(以下统称“收购人”)签署的《协议书》,被继承人之女周实女士通过继承取得2.54亿股股份,被继承人配偶徐素女士通过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和继承取得2.74亿股股份。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直接合计持有公司67.65%股份。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由周明杰先生、徐素女士变更为周实女士、徐素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