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电,郑商所发布了一份公告,其中包括《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管理办法》修订案。该修订案将于2023年5月26日开始生效。对《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管理办法》作出了以下修订:增加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即夜盘交易中的未成交申报单,可以在同一交易日的上午8:55至8:59之间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