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决定自2023年5月1日至10月31日,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此次行动将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强化对海鲜干货市场、餐饮场所、宠物市场等重点区域的整治。执法重点将针对加利福尼亚湾石首鱼、中国鲎、海马、鳄鱼、鲟鱼和淡水龟鳖等物种,依法严厉查处各种非法经营利用行为。如果发现未经批准或超期限、超范围经营利用、未按规定使用水生野生动物专用标识的情况,以及伪造、变造、买卖、转让、租借水生野生动物相关许可证件、专用标识等非法行为,将依法予以惩罚。同时,还将规范水生野生动物的繁育展演活动。全面清查水族馆、海洋馆等水生野生动物繁育展演场所,重点核查鲸豚、鲸鲨、海龟、斑海豹等重点物种在养状况,以确保观赏展演活动得到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