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电,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自2023年5月1日起,对原产于尼加拉瓜的部分进口货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尼加拉瓜共和国政府关于自由贸易协定早期收获的安排》实施协定税率。该公告适用于自由贸易协定早期收获安排协定下的尼加拉瓜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