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投公告,控股股东国资公司自愿承诺,自本承诺公告日(2023年9月21日)起未来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且在上述承诺期间内因浙江建投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对新增股份亦遵守前述不减持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