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9月7日,长春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消费的通知。根据通知的规定,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于使用公积金和商业贷款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者,每年将按照贷款金额的1%给予财政贴息,最高贴息金额为1万元,贴息期为3年。对于选择全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者,将一次性发放1.5万元的购房消费券促进市场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