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政府发布了针对人才租房和购房的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根据新政策,在租房提取方面,从2023年5月1日起,在宁波市就业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全日制本科和全日制硕士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提取月度限额提高至1800元和2000元。在购房贷款方面,从2023年5月1日起,在宁波市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全日制本科和硕士毕业生,贷款额度可按当期最高贷款限额分别上浮20%和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