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6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征求意见稿)》,就询价转让和配售减持股份的具体要求征求意见。这份指引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设计:首先是明确应用范围和具体要求,规定了询价转让和配售减持只适用于首次发行前的股份,并细化了拟转让比例、价格下限、询价机构数量等要求。其次是加强信息披露要求,鉴于询价转让和配售减持的流程较长且环节较多,明确了在各个环节中披露的要求,包括转让计划书、提示性公告、结果报告书等,以更好地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第三是压实中介机构的责任,为了规范询价转让和配售减持行为,提高交易效率,转让股东可以委托证券公司组织实施,而证券公司要出具核查意见,确保转让股东和受让方的合规性以及转让过程和结果的公平公正。证券公司还需要制定和执行与询价转让和配售业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保留相关工作底稿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