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今天发布了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通知中明确了申请贷款的条件:职工必须在住房公积金账户中连续缴存满6个月,并且在过去的6个月中没有断缴。此外,根据购买的是家庭首套住房还是第二套住房,贷款的最高限额分别为100万元和50万元。通知中还提到了个人贷款额度的计算方式的调整:贷款的月还款额不得超过申请人月收入的60%。如果申请人和配偶一起申请贷款,月还款额度不得超过他们两人月收入之和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