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办法》的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时,不得使用可以改变商品真实颜色等感官特征的照明设施,以免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知。这意味着从今年12月1日起,销售商将不能再使用生鲜灯来美化不新鲜的食品。
这一规定的出台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准确地了解商品的真实情况。通过消除生鲜灯的使用,消费者将能够更加客观地评估食品的质量和新鲜程度,从而做出更加明智的购买决策。
随着这一规定的实施,消费者可以更加放心地购买食用农产品,不再受到生鲜灯的“遮丑”影响。同时,销售商也需要注意遵守相关规定,以确保他们的经营合法合规。
总的来说,市场监管总局对生鲜灯的使用提出了规范,这将有助于消费者更加准确地了解商品的真实情况。这项措施的出台将为食用农产品的销售质量和安全监管提供更有效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