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根据基层探索的经验,《指导意见》提出了两种分类实施路径。第一种是对于仍然直接耕种承包地的大多数农户,可以探索将农户承包地经营权集中,实现按户连片经营,解决耕种不便等问题。第二种是对于多数农村劳动力已经转移到二三产业的,可以在集中连片的基础上,探索设置自耕农户按户连片经营的自种区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连片经营的租种区等方式,以满足不同主体解决承包地细碎化的多元需求。
总之,根据不同地区和农户的实际情况,采取灵活的实施路径,并充分发挥基层探索经验,才能更好地推进农业承包地制度改革。
同时,根据基层探索的经验,《指导意见》提出了两种分类实施路径。第一种是对于仍然直接耕种承包地的大多数农户,可以探索将农户承包地经营权集中,实现按户连片经营,解决耕种不便等问题。第二种是对于多数农村劳动力已经转移到二三产业的,可以在集中连片的基础上,探索设置自耕农户按户连片经营的自种区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连片经营的租种区等方式,以满足不同主体解决承包地细碎化的多元需求。
总之,根据不同地区和农户的实际情况,采取灵活的实施路径,并充分发挥基层探索经验,才能更好地推进农业承包地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