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向秀强股份发出关注函。据媒体报道,该公司的前董事会秘书张小伟和操盘方吴伟在2016年11月6日签署了合作协议,约定张出资2亿元用于拉升公司股价。这引起了深交所的注意,他们要求该公司调查并说明张小伟和卢秀强是否签署了上述协议,并核实协议内容的真实性。他们还要求公司在2016年11月6日至2017年3月13日期间的相关人员是否参与或实施了操纵股价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