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吕大良在发布会上表示,上半年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签署了44份海关检验检疫合作文件,其中包括30份农食产品准入协议。海关总署还与伊朗海关署签署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合作谅解备忘录,并与菲律宾、哥斯达黎加和乌兹别克斯坦签署了AEO互认安排。海关总署致力于提升口岸的软硬件水平,优化“一带一路”海关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以确保中哈关铁通项目的稳定运行。未来,海关总署将继续升级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双边合作机制,并大力推动贸易安全便利以及检验检疫等领域的合作,为推动“一带一路”这条造福世界的幸福之路做出更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