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为提高科学立法水平及前瞻性立法研究,必须特别关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同时,应该优化调查研究,强化效果评估,加强法规规章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
民主立法水平也应得到提高。应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同时,为了有效听取公民、企业、社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需要积极探索相应的方式和渠道。在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方面也需要进一步完善,并充分利用立法专家库和市政府立法研究基地。
最后,应当提高依法立法能力,全面准确地把握宪法精神和上位法规定,确保法制统一和法律体系内部的衔接协调。此外,必须确保权限、程序以及内容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