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10日发布公告称,根据商务部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在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调查期间,对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进口光纤预制棒继续按照商务部2015年第25号公告、2018年第57号公告和2020年第39号公告公布的征税产品范围和税率征收反倾销税。
据商务部公告称,2015年、2018年和2020年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进口光纤预制棒采取了反倾销措施,对其征收了相应的反倾销税。
现在,根据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调查期间的法律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继续对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进口光纤预制棒征收反倾销税。具体的税率和征税产品范围将按照商务部之前公布的公告执行。
光纤预制棒广泛应用于通信、军事、航空等领域,对国家经济安全至关重要。反倾销税的实施旨在保护国内产业免受不正当竞争的侵害,维护国家产业的发展和利益。
根据商务部公告,对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光纤预制棒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的期限为5年。
未来,商务部将继续密切关注光纤预制棒进口情况,并根据需要随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国家产业的利益。
[转自新华社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