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世宝(01057)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同意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根据批复内容,公司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进行实施,并在12个月内有效。同时,公司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如有重大事项发生,则需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规定处理。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批复文件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本次发行,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投资者需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