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宣布,针对因疫情而在香港以外逗留的非永久性居民,他们需于2024年1月1日之前申请延长逗留期限。然而,从2024年1月1日起递交的延长逗留期限申请,申请人必须亲自到香港递交申请并领取相应的“电子签证”。该特别安排将于2024年1月1日起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