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将调整民生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和医保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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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社局将从7月1日起调整失业保险金和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按照新标准,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将有所调整:第1-12个月支付标准为2175元/月,第13-24个月支付标准为1740元/月,延长领取的支付标准为1510元/月。

同时,上海市民政局也将从7月1日起调整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相关标准。调整内容包括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民政定期定量补助对象救助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救助标准,以及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专项救助收入认定标准、申请救助家庭中就业人员收入豁免标准等。

此外,上海市医保局介绍称,从7月1日零时起,本市职工医保将进入2023医保年度(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新的医保年度将实施多项医保惠民政策,旨在方便群众就医购药,减轻门诊医疗费用负担。具体政策细节尚未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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