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潮能源未信披财务总监被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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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原创: 根据山东证监局的决定,中国经济网披露了对山东新潮能源及相关责任人的监管警示。这涉及到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和董秘。

根据决定书,2022年11月18日,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民警送达对时任新潮能源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韩笑的拘传法律文书,由新潮能源工作人员签收,时任董事会秘书张宇也知悉此事。然后在2022年11月23日,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对韩笑采取拘传强制措施,但当天讯问结束后韩笑未被限制人身自由。然而,新潮能源未对韩笑被采取拘传强制措施进行信息披露。

此外,2023年2月10日,公司回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函,声称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没有收到公安机关送达的立案通知文书,在任期内也没有遭到影响正常履职的刑事强制措施。但实际情况与回复不符。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是重大事件。新潮能源未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也未能在监管问询后准确核实并披露客观事实,违反了相关规定。

对于责任人来说,对于公司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韩笑来说(董事任期从2018年11月12日至2023年2月27日,财务总监任期从2020年6月4日至2023年2月27日,副总经理任期从2020年6月4日至2023年2月27日),在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未及时告知公司并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此负有主要责任。时任董事会秘书张宇(任期从2018年11月12日至2023年2月27日),在得知韩笑可能会被采取强制措施后,未能准确核实是否采取了强制措施,未能勤勉尽责。上述人员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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