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报道】6月25日,浙江证监局官网发布了对华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决定。根据决定内容,华勇是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2014年11月3日至2023年5月9日期间,华勇持股比例下降了12.76%,从45.20%下降至32.44%。然而,每当持股比例变动5%时,华勇没有按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停止相关交易。因此,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华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其记录在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