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完成后,Warm Shine持有公司约2.61亿股股份(约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的25.13%),伟强持有公司2亿股股份(约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的19.3%),伟正、伟天、伟耀不再持有公司任何股份。转让后,欧宗荣的家族成员通过其持有的投资公司持有公司已发行股本的44.43%。本次转让不会对集团的运营及整体发展前景产生不利影响。
由于欧国伟、欧国强及其全资持有的公司在本次转让后立即获得公司不少于30%的投票权,根据相关规定,他们已向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申请豁免,并获得相关豁免。这意味着他们无需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6.1注释6(a)强制性地发起针对公司已发行股份的全面要约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