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具体的房源规划上,广西将在人口聚集、就业、就学、就医便利的区域重点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建设面积为7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住房。
此外,广西还将积极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园区企业和住房租赁企业等各类主体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特别是在产业园区、教育园区等重点区域进行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以增加供应量。
同时,广西还计划对政府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公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以及商业办公楼、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用途的存量房屋进行改造,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进一步增加房源供应。
综上所述,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以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为重点工作,通过多种方式扩大供给,为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提供更多适宜的住房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