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财经》报道,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将今年的重点立法项目确定为《深圳经济特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该条例已经通过两次审议,预计将在本月下旬提交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第三次审议。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文智表示,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新兴经济形态如网络经济、平台经济和数字经济等的出现给消费者带来了便利,但也带来了新的问题。该条例与市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备受各界关注。他强调要充分利用经济特区的立法权,积极、快速回应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解决消费纠纷,为建立全方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提供立法支持和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