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报道,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透露,乐山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了一项金额为18.64亿元的判决,剑南春集团以及该公司董事长乔天明均被列为被执行人。今年3月,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通报,因为行贿以及私分国有资产的罪名,剑南春集团董事长乔天明被判入狱5年,罚款4亿元。至此,该公司又发生了新的被执行人信息。